政策要闻
国务院同意在天津、上海等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批复指出,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以下称四省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原则同意四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批复要求,四省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大胆实践,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差异化探索,在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等方面取得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服务业的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信息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4/20/content_56007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