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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等明确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行业动态-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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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等明确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

      2020-12-29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阅读 2717

      近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信息来源:财政部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012/t20201216_36351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