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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同意在雄安新区等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行业动态-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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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同意在雄安新区等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0-06-02 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阅读 3932

      日前,国务院同意在雄安新区、大同市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国务院要求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要按照试点要求,尽快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要进一步细化先行先试任务,突出重点,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要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工作计划、试点经验和成效,努力在健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信息来源:中央人民政府

      http://jjs.mof.gov.cn/zhengcefagui/202004/t20200423_3502975.htm